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从原来的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扩大至2022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如果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享受1500元/每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在实名制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2022年1月1日后被用人单位招用,且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16-24岁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用人单位要注意3种情况:一是全国范围内任何用人单位已经通过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本市用人单位不得再通过该人员重复申请。二是同一用人单位通过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后,又按本市相关规定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了岗位补贴的,须从岗位补贴中扣除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用人单位已通过符合条件人员申请享受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不得再重复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三是对不符合规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予以追回。
用人单位在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既可以在网上申请,也可以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法人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信息系统中向注册(登记)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办理的,用人单位可以到注册(登记)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通过行业代办参保的用人单位,可以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审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将于备案后次月中旬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补充通知》明确,本次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考虑到政策受益范围人员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1个月等因素,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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