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改革者进,唯改革者新。自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历史性变革;实施了社有企业整体改制;推进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各项举措。可以说,供销社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其进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不管怎么改,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方向不能偏,服务城乡的初心使命不能丢。作为首善之区的首都供销社,必须始终高举改革开放的伟大旗帜,坚持把政治责任担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服务首都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为切入点,聚焦首都功能定位,积极推动新时代北京市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2015年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11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发出了深化综合改革的动员令;北京市政府随即正式发布文件(京政发50号文件),全面启动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入新时代,我们将全力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面对首都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找准北京市供销社发展的新坐标,聚焦主责主业,搭建服务城乡新网络,真正打造成为服务城乡百姓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推动首都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本市供销社规划与发展融入国家及首都战略发展之中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必须树立“首善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北京市供销社的规划与发展融入到创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发展之中;要站在服务“三农”大局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主动嵌入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等重大国家战略;要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重要批示、对北京重要讲话批示的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中发11号文件、京政发50号文件及各项相关政策精神。根据全国总社、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要求,积极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把北京市供销社的规划与发展主动融入到首都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家战略发展之中,用战略的眼光、广阔的视野谋划新时代供销社改革发展。
北京市供销社作为城市供销社,在进入新世纪以来,所属企业经过整体转制,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一度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走进新时代,如何能在“大城市、小郊区”和目前特定形势下,做好供销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是我们需要经常思考、研究探索的现实问题。
一是要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中寻找定位。供销社的根基在农村,供销社最突出的特色也体现在农村流通和系列化为农服务上。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对特定农业环境、农业发展趋势有一个深入、客观的研判。北京作为首都,它的农业发展特点是,更加注重农业生态价值和对宜居城市建设的保障作用,对应的是有机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都市型特色农业。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就要在上述方向性产业中寻找切入点并找准定位。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加紧制定相关规划,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和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为依托,积极探索贴近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有效服务方式。一是继续发挥首都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作用,做好肥料、农药、农膜迎季供应和淡季、救灾储备工作,积极推行节肥、节药新技术和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农膜“以旧换新”工作。二是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便利店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与全国总社合作,加紧开展供销社网点资源调研,充分发挥供销社网点资源优势,结合“疏整促”专项行动,进行改造升级,满足周边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升首都城乡居民的幸福感。五年内,打造1000家社区便利店和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与推广工作。四是加大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就业扶贫、项目扶贫,通过采取在社区便利店等销售终端建立消费扶贫专区专柜、引进农业种植新技术、打造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品牌、建立保价收购机制、开展支部共建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将“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落实好市政府部署的对口支援的各项工作。
二是城市供销社要在城乡发展中实现新作为。供销社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在打造流通网络和渠道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一网多用”和“双向流通”。农村需求的生产、生活资料要下得去,城市需要的农副产品要上的来,实现供销社网络功能的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在农村,以乡镇为重要节点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一定要抓牢、抓好,这是我们开展为农服务的主阵地;在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销售端再造工作也要同时推进,要让社会感受到供销社的存在,体现城市供销社的自身价值。在北京市落实新版规划,大力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我们必须通过转型升级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服务附加值。也就是说,在乡村振兴中要有城市供销社的参与,在城市发展中也要体现供销社的作为,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从而赢得城市供销社更大的的发展空间。
二、推动首都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紧扣中央11号文件要求和京政发50号文件精神
中发11号文件是指导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京政发50号文件是北京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北京供销社实际,推进供销社深化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这是我们深化新时代北京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基本遵循。我们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潜心研究,加快落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首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供销社综合素质,举全社之力,汇全社之智,大力推进各种创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擦亮首都供销社金字招牌,竭力打造体制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核心市场竞争力强劲的新时代新型供销社,全面提升供销社综合素质和社会影响力,要从政治性、经济性、首善性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厚植经济基础,敢于当标杆、当火炬手,树立新时期首都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打造服务“三农”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新型城市供销社。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我们在近年工作落实上出现过偏差、尚存在距离。我们应该全面梳理总结,深入查找自身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一些落实不到位的,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攻坚克难,切实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加快解决。
三、推动首都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以培育壮大社有企业为基础,全面提升供销社经营服务水平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树立改革的勇气、强化改革的信心,更应该强化责任担当,拿出迎难而上、壮士断腕的精神,树立新理念,探索新路径,掌握新方法,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势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在充分发挥联合社行业指导作用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社有企业是供销社经济属性的灵魂,是供销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是乡村振兴计划的主要内容,我们要抢抓机遇,做强做优社有企业,发挥好经济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这是供销社特别是城市供销社的重要战略选择。
一是社有企业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供销社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不是为了服务而服务。要在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的同时,努力提高社有企业运营水平,增强“造血”功能,这是供销社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立足,更好地开展服务,并求得更好发展的经济基础。对于供销社支柱企业、涉农特色企业、中华老字号,要通过其经营服务外延与内涵的深入挖掘,牢牢把握主动权,既要发展经济,又要确保供销社的基本属性、落实服务职能。
二是城市供销社社有企业要紧紧围绕所在城市总体功能定位持续发力。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协同发展,都为供销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作为特大型城市的供销社,不但要在农业产业升级中有所作为,还要在城市服务功能的构建中立足拓展,努力提升服务附加值,在城市发展中“找位置、抓布局、拓领域、求发展”。近年来,北京市供销社先后在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化创意、物流分销、类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已实现了供销社系统内跨区域成功复制,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还要继续结合本市区域经济发展、功能定位,加快供销社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继续开拓国家鼓励、市场需求、百姓期盼的新领域、新服务,努力成为北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生力量。
三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通过与河北、天津、辽宁等供销社合作,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京津沪渝冀“四市一省”供销社将共建区域农产品经营网络,在多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合作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四市一省”供销社农产品合作互通经营体系,促进互通、互助、联销,促进城乡经济,帮助农民增收。推动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变资源优势为经营优势,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比较效益;搞活区域农产品流通,要整合“四市一省”供销社网络资源,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互通共享;搭建区域农产品信息平台,要依托电商资源,汇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交易、配送等数据信息,建设京津沪渝冀农产品信息平台,引导生产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发展。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强化竞争优势。北京市供销社要站在国际大都市供销社的视角推动改革发展,要有更加广阔的视野和更加开阔的改革思路,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寻求与知名国企、外企、民企的战略合作,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延伸产业链,培育价值链。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混改作为企业改革的突破口,进而焕发企业活力。从今年开始,北京市供销社将以北再生集团为试点,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经济特点的混改之路。在混改过程中,我们必须按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探索推进引进社会资本,同时伴以职工身份置换、产权多元化等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社有资产作价入股、鼓励支持经营者和员工出资持股、吸引社会资本入股等方式,对一批传统骨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改革,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将全面建立,基本形成以社有产权为主体、其它社会法人产权和自然人产权相结合的产权体系,在社有资本支配能力增强的同时,确保供销社在市场竞争中旺盛的生命力。
五是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效益。坚持“做强做优”是北京市供销社企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由于供销社公益色彩、市场色彩和一部分政府色彩的综合特性,决定了供销社涉农企业“盈利而不逐利”的特点,这也是供销社得到党和政府信任的重要基础。在供销社内部,我们将农资、再生资源、蜂产品等传统企业定性为公益性企业,少索取、多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将供销社总体经营成果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反哺农业、回馈社会,以更好地承担起供销社应有职责,举好服务“三农”大旗,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城市供销社必须做到,农村虽小,为农服务不能少;体量再大,农村“阵地”不能丢。
面向新时代,在建立一套符合供销社特点、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系的同时,还要结合新时代、新业态、新需求,在供销社新的产业链、价值链、服务外延与内涵等方面下功夫深入研究。北京市供销社将着力聚焦“乡村振兴计划”和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立足首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切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从“做大做强”向“做强做优”的历史性转变,努力开创新时代首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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