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兴起,正在深刻影响世界发展格局,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我们已经进入了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金融是建立在信心和信息基础上的特殊行业,包括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锐技术的这一轮信息科技革命,对金融业的影响尤其明显。全球金融业的商业模式和技术体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已经开启了金融创新的大航海时代。在十五、十六世纪的人类上一次大航海时代,西方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获取了全面胜利,造成了东西方经济文化“大分流”。然而,在这一次新的金融大航海时代的竞争中,中国有望凭借数据大国和金融创新的先行优势,走在世界前列。
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正成为驱动金融创新大航海乘风破浪的“桨”
在当今金融跃迁的时代,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分支机构数量、业务市场占有率已经不再是未来的核心竞争力。理论上讲,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区别,都是要具有超越竞争对手的获客能力、更深刻了解客户的能力、以及为客户及时全面提供他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因此,对未来趋势变化的洞见,以及把握这种趋势的能力才是各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讲,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将是核心竞争力。正如中国的高铁、高速公路、桥梁、港湾的建造能力,推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发生了奇迹般的增长。现在数据已经成为核心经济资源,搜集、处理、应用核心经济资源的平台就是金融的基础设施。这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决定着国家和地区间的核心竞争力。要打造未来社会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就必须回答由谁来规划、由谁来建设、由谁来运营、由谁来应用的问题。
第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应由政府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基础设施规划必须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只有政府掌握制定规划的全面信息,具备社会公平性,防止核心经济资源——数据和信息出现“垄断黑箱”。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制定公平、公正的数据资源分配使用方案,让金融基础设施从规划开始就具有正确的导向。
第二,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应开放共赢,由市场化机构积极参与。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边界,高效推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过程必须要秉持开放心态,术业有专攻,汇聚各方资源和技术。在政策层面,由政府制定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规范;在实施方面,吸纳专业化、市场化的机构参与,充分借助各家机构的专业经验、先进设备、优秀人才,又快又好地建设社会金融科技基础设施。
第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应由兼具公信力和公益性的机构运营管理。作为管理未来社会核心经济资源的平台,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兼具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既重要又敏感。因此,需要由具有公信力和公益性的、金融科技高度融合的机构进行运营管理,避免因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寡头垄断形成,因单纯追求社会效益导致不可持续发展,因业务不专导致运转效率低下。
第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应用对象应该是千百万社会大众和各类普惠金融机构。纵观历史,科技革命往往起到了扶贫助弱的作用。农耕革命后,原先处于弱势地位的脑力劳动者对狩猎、捕食的体力劳动者实现了反超;工业革命后,拥有核心科技专业技能的白领工人实现对拥有传统手工技能的蓝领工人的反超;信息革命后,原先在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大众将是金融科技创新、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最主要的受益者。
自成立以来,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控集团”)积极推动建设以金融大数据为核心的未来金融科技基础设施,2019年年初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普惠型金融大数据公司,建成国内第一个金融大数据平台,作为北京市政务数据向金融领域输出的安全、统一接口,承担向全市金融机构输出公共数据的职责。同时积极开展金融大数据应用试点,拓展金融大数据社会化应用范围。通过未来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打造,增强社会信息透明度,降低金融领域雾霾度,培育首都经济新动能,构建未来金融发展的高速公路。
二、牢记金融的初心和使命,开展普惠金融创新服务,让正确金融价值观成为金融大航海时代的“舵”
科技创新向来都是“双刃剑”,如果只具备非常强大的技术能力,但是没有把它用在正确的方向上,社会最终会受损,而不是获利。自然科技如此,金融科技也是如此。这需要我们牢记金融的初心和使命,在金融大航海时代,用正确的价值观来把舵定航。
很多人简单理解金融业的目标是赚钱,认为每个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增长和资产规模。其实,金融是有价值观的。金融的核心功能是跨时间、跨空间两个维度来分配社会经济资源,通过促进商品交换,把生产要素资源分配到最善于利用它的生产个体,让每个百姓有更多的经济选择,让未来人类社会有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大众的生活福利水平,提升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边界”,这才是金融的初心和使命。好的金融活动能够扩大这个福利边界,坏的金融活动是在这个边界中自己分割一大块,别人分割一小块,甚至缩小社会福利边界。北京金控集团作为国有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既是发展的出发点,也是服务的目标。自成立以来,北京金控集团积极打造以服务企业、服务家庭、服务个人为目标的普惠金融平台“三支柱”。
首先,针对小微企业融资“信用风险大、交易成本高、服务效率低”三大痛点,建成并上线全国首家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征信 担保增信 投贷联动 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助贷”、“助投”、“助保”服务;平台可根据企业画像,为其精准推送扶持政策,并提供政策申报通道,为政府提供“助扶”服务。同时,通过打造北京融资担保集团,增强风险缓释能力,通过设立北京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对风险资产一条龙处置。
其次,针对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未来巨大的发展机遇,设立了全国首家财富管理基础设施服务公司——北京财富管理公司。针对广大居民家庭理财需求,建设全面、精准、普惠、安全、更具社会责任感的首都财富基础设施。通过进行家庭财富全面精准画像,打造涵盖银行理财、基金、保险产品的财富产品超市、开设百姓财富学习课堂,提高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险适配度,降低家庭理财市场“雾霾度”,减少非法集资、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行为对百姓家庭的伤害。
此外,在服务个人方面,北京金控集团以提升居民生活、出行、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便捷度为重点,正在积极推动建设首都惠民工程,打造首都市民的统一个人金融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将能汇聚社保服务、政务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四大板块功能,提升首都百姓生活的便利度,给在北京工作或旅游的百姓提供全新的生活体验。
三、金融创新兴于技术,成于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是金融大航海时代的“压舱石”
人类历史上的金融科技创新从来没有消除风险,甚至没有减弱风险,现实中每次金融科技创新都增加了风险,需要用一种更复杂、更有力的制度去约束这种创新的破坏性。金融法规制度的完备程度决定了社会金融创新的可持续能力。当今大数据已经成为社会的核心经济资源,我们要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怀有敬畏之心。
对金融机构而言,应该非常清楚地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四权”关系,要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把握使用的便捷性、数据的安全性跟主体的隐私性的“三性”平衡。对个人生物特征和生活行为数据的采集和识别一定要规范,要意识到数据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个人,使用个人数据一定要经过授权。对数据的管理必须由政府类的公益机构进行,收益分配要非常谨慎,不应作为商业的主要盈利点。为了保证首都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北京金控集团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制定公共金融数据的管理办法,将适时发布指导行业实践。
对监管部门而言,为了鼓励创新同时防范风险,建议明确两大原则。一是要以金融功能和风险实质监管取代机构名称监管。比如,如果某机构具有社会集资功能,无论叫银行、信托、p2p,还是科技公司,都应当设立严格准入机制持牌经营;如果业务模式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都应当遵守流动性规则;如果对客户做出隐性或显性承诺,都应当具有风险损失吸收能力;如果承担核心市场功能,就要建立恢复与退出的预先计划安排。二是要按照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监管,把握鼓励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的平衡。当创新金融机构处于新生期时,可以通过设立监管沙盒或试点项目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减少其合规成本,积极鼓励创新,同时监管部门对试点项目保持密切关注和双向沟通。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成长,一旦资金数额或客户数量突破一定门槛,监管标准以及合规要求就要不断提升,监管强度也要不断加大。这种模式其实就是我们一直采取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也是中国改革四十年取得巨大成功的宝贵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金融业而言,我们正处于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金融大航海时代。在这个剧烈竞争的时代,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科技是“桨”,价值观是“舵”,风险管理制度是“压舱石”。只有把握好这些基本原则,中国的金融创新才能够行稳致远。
发表评论